中文以及中国大陆法律规定
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566条 ,解除合同会产生回溯效果,双方应当回到合同未签署的状态。
- 《民法典》废止了《合同法》,但相关条款内容不变,仅将顿号改为或者。
- 《民法典》第566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合同法》第97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已废止)
终止合同
关于终止合同会产生何种法律效果,中国大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民法典》使用了合同终止的说法,整部《民法典》出现了12次”合同终止“,但却未定义合同终止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是(1)仅导致合同关系的消灭,向将来发生法律效力,并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效力,也不涉及张三产生损失时,李四需要赔偿等情况;还是(2)等同于合同解除,双方应当回到合同未签署的状态?例如:
-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 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另外,终止合约的用法在香港更常见。例如:
- 《香港政府与华特迪士尼公司的协议关于终止及补偿的条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的《期权结算规则》第723A-723E的条款标题即为终止合约。
- 倘承判商无法于合约期内或根据本协议第 1(b)条约定的延长期限内提供全部或任何合约中所订服务,则都大可全权酌情透过向承判商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约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不影响都大就合约违约提出的任何索偿,包括但不限于都大将剩余的未完成服务转让予其他一名或多名承判商的权利,而承判商须承担就此产生超出合约价格的任何费用(以下称「任何超额费用」)。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民法典》第3编第7章的标题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承袭自《合同法》第6章的标题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二者完全一致。
另外,德恒律所在其文章中指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明确规定了非金钱债务的债务人一定情形及条件下,可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这里的“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与“解除合同“可以发生相同的法律效果,因而被视为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各方观点博弈折中的结果。
无独有偶,人大法工委出具的《合同法释义》中,也存在类似的解释: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其作用与附条件合同中的生效条件相当。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学术和实务争议
英文以及相关英文概念的比较
指的在实际违约行为产生前拒绝履行合同,也称为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通常表现为张三宣称不会履行合同,或者张三的作为或不作为表明张三无法履行合同。在英美法中,预期违约必须被守约方接受,才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效果。
Discharge of Contract 指的是合同终止/解除。包括以下情形:(1)各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的合同终止(Discharge of a contract by performance),(2)因一方违约而导致的合同终止(Discharge of a contract by breach),(3)各方合意解除合同(Discharge of contract by agreement ),以及(4)合同目的无法达成而终止(Discharge of contract by frustration)。
Rescission
Rescission 将产生和合同解除相同的效果,合同各方应当回到合同未签署的状态。
Termination of Contracts
根据 UCC 和《美国合同法重述 (第二版)》,termination 指的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解除合同,而不是因为合同向对方违约解除合同。这是理论上的说法,实务中就没有完全按理论来,实务中 Termination 也会被用来指因违约和解除合同。
Cancellation of Contracts
在合同法领域,Cancellation 指的是李四因张三的违约行为而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
关于作者
Joey Zhang,译者/法学学士,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长期从事法律翻译及商业翻译,个人最新简历可点击此处查阅。也可以通过以下平台联系我:LinkedIn、豆瓣、知乎、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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