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准确理解 issued and outstanding shares,并将其翻译为中文?
示例
参见苹果公司向美国证监会(SEC)申报的 Form 10-K 文件:
- 16,406,397,000 shares of common stock wer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October 15, 2021.
英文概念
"When a corporation issues shares in exchange for payment, the person or entity that purchased the shares becomes a stockholder. The corporation then notes in its stock ledger that these shares are owned. The shares are referred to a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When a corporation grants someone the right to buy shares later, such as granting a stock option to an employee, those shares are not yet issued and outstanding. The shares do not appear on the corporation’s stock ledger, and a person does not become a stockholder by holding them. If the option is exercised, however, the shares would then become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nd the person would become a stockholder."
信源为 Issued and Outstanding Shares Versus Fully Diluted Shares, Latham & Watkins
解释英文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和中国的公司资本制度存在根本不同。美国实行授权资本制,而中国实行法定资本制。两者存在本质的不同,不能强行用彼此的概念互相解释、生搬硬套。必须在理解中英文概念的基础上寻找功能对等的术语。
- Authorized shares 是一家公司能够发行的股份上限,通常译为授权股数,仅仅是一个固定数额,这个概念在中国大陆的法律实务中不存在。Authorized shares 可以包括 Reserved Shares, Allocated Shares, and Issued Shares。
- Issued shares 指的是公司的已发行股份,包括公司回购的库存股(treasury stocks)。
- Outstanding shares 或 issued and outstanding shares(二者同义,重点为outstanding)是 Issued shares 扣除库存股后的股份,可以译为流通股。详细分析见下文。
中文概念
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非流通股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是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一对概念。在2007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所有的股份都是流通股,已经不存在非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结束了上市公司两类股份、两种价格并存的历史。”具体内容可参见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05《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这对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概念不能望文生义地理解。
“从1990年资本市场建立,到2005年之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既包括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也包括了很大部分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前者称为流通股,主要是中小股东持有,后者称为非流通股,主要包括了国有股,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资本市场发展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最初在企业股份制改革时,为了保证公有股不流失,规定公有股不可以上市流通,国有企业的上市是通过增发股票而成为上市公司,原有股票则成为了非流通股。流通股对企业没有投票权,也就是同股不同权,非流通股股东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
此外,一级市场是发行市场,二级市场是流通市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流通股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因此,可以用已发行股份来翻译 issued shares,用流通股来翻译 outstanding shares。
然而,由于 outstanding shares 还包括 restricted shares,而 restricted shares 为限售股份,网上有另一种观点据此认为 restricted shares 无法“流通”,因此不能用流通股来翻译包含 restricted shares 的 outstanding shares。这显然是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
中国证监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发布了一系列工作备忘录,其中就包括《关于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从这个文件名可以推断,流通股包括限售股,因为官方将这一类限售股称之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这和英文中 outstanding shares 包括 restricted shares 的含义不谋而合。更重要的是,此时两者的法律含义是相同的,因此是可以用来互译的。
实务
值得注意的是,大陆地区和香港的用词均未能保持一致。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21条是使用“流通的”,而非“发行在外的”这一用词。但在《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13条使用的却是“发行在外的”,而非“流通的”一词。
此外,港交所的披露文件同时存在”已發行及流通的股份“、”已發行及發行在外的股份“这两种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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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Joey Zhang,译者/法学学士,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长期从事法律翻译及商业翻译,个人最新简历可点击此处查阅。也可以通过以下平台联系我:LinkedIn、豆瓣、知乎、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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