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校一份征迁补偿协议的翻译时,发现协议的法律用语不规范、格式也不整洁。但是,协议标的超过3亿元人民币,属于重大合同,所配套的法律服务明显不能算得上合格。遇上这样的情形,即使告诉客户似乎也为时已晚,毕竟协议已经签署。

但是合同起草应当严谨。法律术语有严格的定义,使用民间俗称很可能造成纠纷,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损失。

不吐不快,下文不涉及客户信息。仅作简要记录、分析。

拆迁企业所得税

该协议中提及"拆迁企业所得税"。原文如下:

因拆迁引起的拆迁企业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清算认定,由乙方先行缴纳。经甲方委托第三方审核确认后,凭相关依据由甲方给予以一次性补偿(即甲方不承担税中税)。

企业所得税是法律术语,这没有疑问。但是拆迁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意思呢?

用谷歌检索这个用语,只有9条检索结果,说明这个词几乎没有人用,更不可能是法律术语。

进一步检索相关内容,可以找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结合协议内容,可以推断,所谓的"拆迁企业所得税",指的是企业政策性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税中税

和拆迁企业所得税一样,税中税也不是一个法律术语。

经过检索,税中税实际上指的是附加税。常见的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例,根据毕马威发布的中国税务快讯,“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下简称 “城建税”)是一种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地方税种。换言之,城建税是基于流转税基础上而征收的附加税种。”

说人话就是,增值税、消费税是基于商品、服务所收取的税收,跟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挂钩。而附加税是基于增值税、消费税的数额计算的。这三者的关系可以简单理解为金字塔型的上下级关系,如下图。

其他参考资料

关于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征用,请参考How the Government Takes Property。这篇文章中提及了多个相关概念,例如eminent domain, condemnation, 和taking,广义上都可以理解为征收。

关于经济开发区的翻译,原本猜想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s可能是中式英语,因为一搜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s出现的结果全是中国相关内容。经过进一步的检索发现,哥伦比亚特区弗吉尼亚州都存在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s,用来提振本地商业和经济发展。

在检索经济开发区时,意外地发现美国存在Opportunity ZonesQualified Opportunity Zones。这可不是指有很多机会的热土。恰恰相反,Opportunity Zones指的是经济困难地区。做个不恰当的比喻,可以理解成美国版的迷你贫困县。通过认证为Qualified Opportunity Zones,来发展经济,争取摆脱贫困。